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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七条措施” 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保障
作者: 李志廷 文章来源: 宁夏日报客户端 更新时间: 2020-02-17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从关心慰问、表彰奖励、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休假疗养、子女就学和提供保险等方面提出7条措施,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慰问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一线医务人员或家属的慰问。

二是做好先进表彰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一线医务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增强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自治区适时对我区援湖北及区内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是做好职称评定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防控工作经历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可破格评审上一层级职称;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外深造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工程评选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予以倾斜。

四是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单列核定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援湖北医疗队和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他二级以上医院隔离病房(感染性疾病科)、疾控中心、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优秀比例可占参加总人数的50%。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五是适当增加公休假天数。疫情结束后,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当年公休假可适当增加5~10天;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表现突出、受到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安排一次健康疗养。

六是做好子女就学照顾工作。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园)的给予照顾,接受学前教育的,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就近公办园;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报考普通高中的,参照军人子女优抚政策执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登记入学。

七是提供保险。协调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向全区6.8万余名医护人员捐赠康E无忧保险保障,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为每名医护人员提供新冠肺炎伤残保障15万元、新冠肺炎身故保障15万元、以及交通伤残、身故等保障100万元,每人合计保障130万元保额,保险期间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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