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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召开全区编办主任会议
作者: 文章来源: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综合处 更新时间: 2022-03-01

2月28日下午,全区编办主任会议以视频形式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编办主任会议、自治区党委编委第六次会议和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部署了2022年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周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银川、吴忠、惠农、西吉、海原等5个市县(区)编办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自治区机构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聚焦基层治理痛点、在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上取得了新突破,加大改革创新步伐、在优化执政资源配置上取得了新进步,致力机构编制法定化、在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上取得了新进展,有效发挥了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保障和参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会议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和启示,形成了规律性的认识,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运用。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始终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服务好自治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守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导向,加大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思路办法。五是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促进机构职能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履职到位、流程通畅。六是必须坚持推进法治建设。要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抓好法规制度执行,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要从“六个方面”做好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一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增加历史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理解认识,强化实践担当。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做好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三是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完善服务乡村振兴的基层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构建县乡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四是着眼事业发展所需,加大挖潜调整力度,管好用好周转池编制,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推动编制资源从严控总量向提质增效转变,持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五是坚持依法依规管理,继续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法规制度的制定执行,持续提升法治化水平。六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强化归口管理意识,认真落实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的“三讲三做”要求,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要求,全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思考谋划今年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百年来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积累的“六个必须坚持”经验与启示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守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把握今年工作“六个方面”的安排部署,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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