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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作者: 文章来源: 登记局 更新时间: 2023-09-11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实效,确保事业单位依法、高效、规范运行,自治区党委编办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登记,夯实登记监管基础。严格执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执行受理通知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实行网上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对网上提请办理的事项及时予以确认回复。按照“依法依规、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持续创新”原则,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对受理、审查、核准环节进行适度整合,细化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审查要点,避免重复审查或“简单事项复杂办”,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持续压减办理时限充分应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功能,实现登记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等全事项网上查询,受理、审查、核准、通知、公告全流程网上服务,做到登记基础信息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监督,为登记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强化登记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时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等要点压实举办单位监管职责和保密审查责任。细化具体审核事项,明确审核要求,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核,重点查看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职责缺失或超越业务范围擅自开展活动的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实地核查。认真审核年度公示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登记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分类确定抽查对象,合理明确抽查方式。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事业单位登记“问题整改台账”,并及时将问题情况向各单位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三)内外联动,形成登记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协同配合机制,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纳入机构编制事项前置审批条件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职责,建立相关问题协商和处理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和衔接方式探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纳入“信用中国”数据库,通过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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