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突出重点 扎实有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自治区党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有序开展公示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从“公示范围和时间安排”、“公示的程序”、“公示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压实举办单位监管职责和保密审查责任,强调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明确提出规范报送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二是创新方法举措,增强工作质效。结合去年公示信息抽查和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专题调研,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不主动、不及时,公示内容不规范、以工作总结替代年度报告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法举措,通过“事业单位法人QQ群”、网上督促、电话释疑解惑、实地指导、工作提醒等措施,督促事业单位及时上报公示材料,指导其解决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政策宣传。
三是规范审核事项,提升公示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公示工作质量,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要求,细化具体审核事项,明确审核要求,在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格式是否规范的同时,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核,重点查看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职责缺失或超越业务范围擅自开展活动的情况,力求公示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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