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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措并举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作者: 文章来源: 事编处(登记局) 更新时间: 2025-03-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宁夏自治区党委编办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底数。认真学习中央编办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要求,深入摸排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情况,逐一核实基本信息、规范统计内容,认真甄别摸排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底数,并按照审批设立和登记设立两个类型,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逐一标注,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质量,确保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底数清、定性准,为清理规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定口径,严格规范管理。按照从严从紧、规范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政策口径》,明确不再新设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对现有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法人证书换补领等事项的办理权限、办理程序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同时,主动对接、加强协调,指导督促2家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及时变更业务范围,严格按照法人证书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三是分类施策,压减登记存量。针对市县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养老院、幼儿园的实际,下发《关于做好幼儿园、养老院等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函》,对清理方法、完成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对公益性主责主业突出、信用记录良好、内部运行规范,确需保留的通过审批设立,重新办理登记。对5家长期没有开展业务、多年无法注销的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完善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注销登记工作。

四是多头联动,破解注销难题。针对“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注销难问题,建立台账,逐家分析研判,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下发23份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督办函,明确了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限要求。充分发挥登记管理局与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合并后业务融合开展的优势,加强与其他业务处室审批联动,通过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暂停办理进人控编手续等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目前,全区已注销登记设立事业单位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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