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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辖区综合执法正式启动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7-06-22

      6月20日,吴忠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及利通区、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正式组建并试运行,标志着吴忠市辖区综合执法正式启动。

      吴忠市辖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全区唯一一家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吴忠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自治区编办强有力的指导下,吴忠市编办牵头先后制定了《吴忠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了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完成了执法队伍的组建,为推进覆盖城乡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此次市委、政府整合市直15个部门417项执法事项,利通区6个部门及乡镇117项执法事项,统一交由利通区综合执法局行使;整合市直2个部门51项执法事项,红寺堡区9个部门286项执法事项,统一交由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行使。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事调”原则,从市直相关部门调整人员编制138名,用于加强利通区、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工作。充实辖区基层执法一线,并按乡镇派出综合执法大队,保证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落实属地实施办法,实现城乡全域覆盖。

      通过开展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可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机构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有权管看不见、看得见无权管等突出问题,对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吴忠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自治区编办持续指导下,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复的机构设置、执法事项等,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信念和定力,不断拓展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培育新动能,确保吴忠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全区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为吴忠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吴忠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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