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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多管齐下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06-08

做好常规检查。运用相对固定的方法,定期检查机构编制管理和运行情况。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经费形式、资产状况及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跟踪督促部门及时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编委会、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对能够即查即改的问题,当场与部门进行沟通反馈,督促抓好关问题整改,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强化专项督查。围绕重点工作的推进和重要决策的研究,确定相应的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在推进机构改革、实施重要决策的过程中,对改革和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改革和决策的有效落实。二是结合专题调研开展专项督查。把专题调研和监督检套统一起来,根据调研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用活联合检查。加大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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