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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以“四个规范”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4-25

沙坡头区以“四个规范”为抓手,加快构建职责清晰、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及时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将执法力量人财物下放乡镇,在11个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6-8名,以乡镇政府名义承担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执法队伍,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日常监督检查由各业务办公室及中心自行实施,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规范乡镇综合执法事项。制定《沙坡头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10项,区直部门(单位)可委托乡镇行使的执法权62项,实行动态管理,有效理顺条块关系。规范乡镇职责准入,要求区直各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到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下放乡镇承担的工作职责,须经区联系会议审核通过后报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严格职责准入程序、严肃准入纪律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制度汇编》等执法指导手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法律法规授权及委托乡镇行使的执法行为。组织执法培训2期,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礼仪进行规范,有效提升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素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工勤人员、临聘人员等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乡镇行政执法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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