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以来,中卫市委编办针对一些部门将自身权责以“属地管理”为由交派乡镇和村(社区)承担等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紧紧围绕“厘权、赋权、监权”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权责关系,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清单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市县层面抓“厘权”,促进部门依法履职。围绕职权法定,根据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专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等,紧盯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市、县(区)、乡、村四级权责清单。在连续8年对全市近45个部门3300余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部门职责调整情况,今年对教育、司法、科技、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10个领域相关职权事项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合法性,推动全市各层级、各部门全面依法履责、依法行政。针对中卫市本级和市辖区易出现职权交叉、重复的问题,强化上下联动,结合辖区实际承接能力,以及人员、设备、技术力量等情况,制定了《市本级及市辖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合理划分了市本级与市辖区职责边界、行使范围,进一步理顺职能配置。
二是乡镇层面重“赋权”,推进乡镇扩权增能。一是调整下放行政权限,让乡镇“有权可用”。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县(区)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技术要求低、便民利民、能够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和执法事项80余项下放,制定《乡镇赋权清单》,涉及公安、民政、卫生、医疗等8个部门,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来,充分满足办事群众就近办理的实际需求。二是职责任务清单化管理,让乡镇“有单可循”。按照自治区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制定《乡镇权力清单》《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5个清单。为解决一些部门将自身权责以“属地管理”为由交派乡镇和村(社区)承担的基层治理问题,结合基层管理需要,修改完善了《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县(区)部门和乡镇职权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理清职责边界,规范“属地管理”。三是充实基层办事力量,让乡镇“有人可办”。在综合考虑各乡镇面积、人口与经济实力等因素基础上,统筹配置人员编制,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采取减上补下方式,先后从市县(区)部门划转500余名编制到乡镇,进一步充实镇街基层党建、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工作力量,各乡镇人员较改革前平均增幅达30%以上,实现群众诉求事项“有人可办、有诉即办”。
三是村级层面强“监权”,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一是村级事务清单化。按照“帮办代办利群众、为民服务零距离”要求,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卫生等7个领域近50项职权事项下放到村级,编制村级政务服务代办事项清单、制定便民服务卡,公开办事党员干部及网格员联系方式,办理范围,督促照单履责,引导广大群众照单办事、履行监督,切实将小微权力亮到底、监管沉到底。二是群众办事便民化。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市41个乡镇全部依托村居服务场所建立村级便民服务点,实现行政村居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有效提升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三是权力监督智慧化。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从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通过推行微信“村级祥和群”“钉钉APP”“公示栏”等,村民可以查看村内各项事务的所有信息,让村级事务晒在“阳光”下,把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村务公开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