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央编办要求和自治区编办的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区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此公告。
年度报告由事业单位填报并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报经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和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后,由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发布。
监督电话:0951—506634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4月30日
链接地址:http://ningxia.gjsy.gov.cn/ningxia/ndbg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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