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编办结合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近期,自治区党委编办结合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区直12家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是精心筹划。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巡视办沟通对接,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方法步骤、提炼谈话提纲,确定了16项必查的文件资料,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二是突出重点。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三是督促整改。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反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党委组织部及12个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及时跟踪督促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使用运行。
2020年以来,结合6轮巡视,先后对56家区直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机构编制部门与巡视、组织等部门建立健全了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整改等配合机制,实现了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有效发挥了监督合力,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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