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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自治区党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更新时间: 2021-10-21


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编办认真对照中央编办的核查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平稳有序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一是中央编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印发后,自治区党委编办高度重视,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编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机构编制核查的要求、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成立以自治区党委编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核查工作协调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核查工作。三是编印了《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手册》,明确了核查指标、核查填报口径等内容,统一规范了机构编制基本信息表等核查工作表格,为做好核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紧盯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按照核查工作流程图,重点抓住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等关键环节。一是要求各单位在上报自查报告和有关核查表格时,同时提供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参保信息表等核查资料,使填报的数据齐全并都能找到依据。二是为增加核查工作透明度,要求各单位在核查期间,对机构设置、编制及领导职数配备和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专设核查数据比对组和核查督导组,全面梳理部门数据业务关联指标,拟订核查数据比对方案,明确比对方式、结果使用、安全防护等要求,坚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原则,严格按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开展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

边查边清边改,推进规范管理。为深入做好核查工作,结合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核查表等材料,充分利用宁夏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逐条记录,通知各单位查找原因,并作出说明。在核查比对的基础上,及时将审核确认后的实名制信息数据纳入数据库,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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