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党委编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稳步推进,多措并举扎实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室务会专题听取关于中央编办统计年报部署会议精神汇报,研究落实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电子政务中心具体承办,其他业务处室全力配合的工作责任体系。组织召开2022年机构编制统计业务培训会,区、市、县三级党委编办3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印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和《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手册》,明确统计指标、填报口径等内容,统一规范机构编制基本信息采集表格,确保顺利完成统计工作各项任务。
二是强化规范指标,保证数据精准。根据统计工作部署要求,针对今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新标准、新变化和新要求,优化完善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指导27个市县党委编办和61个区直部门(单位)按要求做好实名制系统信息的核对、补充和完善工作,夯实年报数据基础。同时,结合机构编制年审工作,集中两个多月的时间,认真校对系统台账数据,严格审核部门(单位)上报的变动情况,更新修正数据库有关信息696条,确保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强化研判分析,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年度机构编制数据与历史沿革数据的比对,认真分析全区机构编制变化总体情况,为机构编制精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设计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政法部门聘用人员等9张专项统计表,为推动相关改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将统计年报与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相结合,建立数据问题台账,截止目前共梳理录入数据不规范、指标理解不到位、数据缺失不完整三大类27个问题,逐项登记,整改销号,以统计年报工作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