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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党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 加强和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事编处(登记局) 更新时间: 2024-10-2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宁夏党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和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对全区历年来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核实信息,统一信息口径,规范统计内容,对信息不全或存疑的单位认真查阅资料进行甄别,精准摸排全区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存量底数。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管理。针对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在登记管理中不够严格规范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政策口径》,明确不再新设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并对现有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法人证书换补领办理程序、办理权限等进行规范和明确,进一步严格管理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三是逐家清理,压减存量。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家分析研究,分门别类进行清理规范。其中,对长期没有开展业务,且多年无法注销登记的2家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完善相关资料,指导完成注销登记。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明确事项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的,主动对接,加强协调,督促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指导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严格按法人证书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坚决维护法人证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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