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办实行党支部工作月报制度
党支部是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建工作的重点,为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党支部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党支部完成和落实好各项工作,自治区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实行党支部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月28日前各党支部将当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学习的内容及形式、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等进行认真梳理后报机关党委审核,并送办领导审阅。各党支部拟将按照机关党委审核意见和办领导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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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编办专门划拨经费用于开展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