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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扎实推进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7-04-01

      吴忠市被确定为全区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通过“四抓四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抓组织领导,促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吴忠市及利通区、红寺堡区分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审议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重要问题等。

      二抓统筹谋划,促相关改革协同进行。在开展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时,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行业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等紧密结合,相互衔接,协调推进,确保改革试点的完整性、整体性和统一性。

      三抓整体推进,促规定时限完成任务。一是精心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入辖区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改革试点方案,并分别征求了自治区编办、市级领导、市直各部门和利通区、红寺堡区政府意见建议。二是集中审核综合执法事项。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地点、集中时间对各部门上报的拟交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查检事项,以及权力清单内未上报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提出了适宜纳入和不适宜纳入的意见建议,形成清单反馈部门再研究、再确认、再上报。经与市直部门、利通区、红寺堡区对接沟通,初步确定市直及利通区、红寺堡区相关部门拟纳入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分别为464项、37项、218项。三是统筹推进涉改举措。综合执法改革中涉及到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调整、办公场所,以及相关执法机制的建立等相关事宜也都在有条不絮推进,为综合执法机构正常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四抓责任分工,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程,结合工作实际,对综合执法改革筹备阶段涉及的方案制定、执法事项梳理、舆论宣传等20多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形成了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吴忠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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