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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编办争当“探路者”勇做“试验田”积极探索中卫特色的改革试点新路径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8-02-13

      2016年5月,中央编办将宁夏确定为全省域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区以来,中卫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在中央编办、自治区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先行先试,紧扣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以清理职权为基础,以职能回归为目标,以政事分开为核心,积极探索中卫特色的改革试点新路径,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

      一、加强调查研究,为改革摸清基本底数

      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印发摸底调查通知,详细了解涉改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级等基本信息,为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摸清了“家底”。同时,多次实地到住建、交通、水利、农牧等13个行业系统大、所属事业单位多、情况相对复杂的重点改革部门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答疑释惑,消除思想顾虑,争取理解支持,达到了工作对接、掌握现状、摸清困难、探讨路径的目的,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全面梳理职能,为改革夯实牢固基础

      全面清理行政职能是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工作中,中卫市编办创新推动“2+4”职能模式、“三张表”工作法,不留死角的清理行政职能。一是实行“2+4”职能清理模式。“2”,即对照两项审核依据。及时整理编印《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汇编》,严格对照500余部法律法规和3000多条权力清单事项,参考部门三定规定,逐一界定行政职能事项,报经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保证了所梳理确定职权事项依法有据。“4”,即坚持四道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单位上报—对接商议—审核梳理—会议审定”四个步骤,采取“三上三下”方式,逐项对比、反复审核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确保审核结果符合法规、切合实际、各方认同。二是实施“三张表”职能清理法。组织各部门填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清理意见表、行政职权清单、保留行政职权目录,分12大类17项内容,汇总建立基础台账,逐项说明行政职能法律依据,逐项提出清理调整意见。通过有效理清事业单位行政职权,明晰政府与事业单位边界,据此确定涉改单位范围,为改革落地落细落实奠定基础,同时也切实解决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问题。

      三、精心谋划方案,为改革制定实施路径

      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把“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紧扣中卫实际,围绕职能回归、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安置等问题,反复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初稿形成后,与涉改部门(单位)充分沟通协商,多次书面征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按“四报四审”程序多轮次上报自治区编办预审,先后进行了十余次修改完善。在与自治区编办、涉改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基础上,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试点方案,正式上报自治区编办并获批准,确保了改革路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严控机构编制,为改革严守两条红线

      改革试点中,严格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改革要求,与严管机构编制紧密结合,确保守住“机构总量有所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两条红线。在从严机构设置方面,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撤一设一”,机构总数一个不增。对行政职能剥离后职责萎缩的事业单位,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调整2个为行政主管部门挂牌机构,调整6个为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将8个剥离回归行政机构。本次改革试点,全市共减少16个事业单位。在从严编制管理方面,按照改革精神,严格控制涉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需要置换调整行政编制的,按照中央确定比例从严从紧、合理核定。同时,注重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七项规定”长效机制,结合改革试点核减收回事业编制157名,调整充实到民生事业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改革试点严控机构编制,进一步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落实。

      五、大胆探索创新,为改革注入内在活力

      创新体制机制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难点。改革试点中,中卫市编办结合实际,着力推动行业体制调整和机制创新。根据改革试点方案,将4个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调整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将2个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划归机关。同时,结合产业定位和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将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整合并入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将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建制移交沙坡头区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通过体制机制调整,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职能作用发挥。

      六、着力完善措施,为改革巩固成果实效

      一是认真剥离回归行政职能。按照改革试点方案,将原由16家事业单位承担的114项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在全面清理38家行政执法事业单位319项行政职能基础上,同步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改革试点,全面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不断推进依法行政,逐步消除放管服改革“盲区”和“死角”。二是重新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在全面清理行政职能基础上,先后查阅法律法规280余部和规范性文件138件,清理事业单位行政职责433项,合理界定了职责边界,重新制定印发了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规范了履职行为,促使回归公益服务本位。三是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准备工作。在先期详细摸底涉改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信息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拟过渡、保留人员情况,提出了人员分流安置初步方案,待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出台和行政编制置换到位后,及时细化具体措施,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安置问题。

      (中卫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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