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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机构改革成效凸显
作者: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9-05-23

去年以来,中卫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党的领导体制更加健全。无论是制定机构改革方案,还是审核部门“三定”规定,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一方面,强化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组建和调整了依法治市、国家安全等9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确保了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高效、协同、有序。优化组织、宣传、统战等机构职责配置,将党管干部、机构编制、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侨务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坚决落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要求,在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中,统一增加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表述,作为政府部门主要职责,从职能体系上保证了党的领导全覆盖。

二是党政机构布局更加优化。机构改革后,中卫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其中市委机构12个,政府机构33个,机构设置既实现了同中央、自治区基本对应,又满足了中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新设的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旅游文体广电局等,整合归并了相近的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职责分散,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领域“九龙治水”的问题。新设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金融工作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等,充分适应中卫产业特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

三是职能职责边界更加明晰。坚决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市、区事权和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改革后,市本级主要负责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沙坡头区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涉及市、区共管的事项,以事权属性和管理区域为边界,实行分级管理,保障了市、区两级作用的有效发挥;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增加职责分工表述,对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药品流通、商贸物流、物资储备、老龄事业等职责事项明确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效确保了各项职责高效顺畅运行。

四是部门组织架构更加高效。积极推行“大科室”,精干设置内设机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平均数量比改革前大幅减少。如,市自然资源局在原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林业局的基础上组建形成,改革前共有内设机构15个,通过整合办公室等综合性内设机构,业务内设机构根据内在关系重新设计,综合设置了12个内设机构,保证了各项职责的有机融合,避免了“排排坐、吃果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工作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审批服务局等新设机构,针对编制相对较少的现状,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均综合设置了3个内设机构,有效保证了部门(单位)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的高效划分。

五是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这次机构改革始终在中央、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刚性约束下开展,进一步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如,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优化调整机构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力度,根据部门职责变化情况,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办法,科学调整编制,保证了新设机构的编制均不少于8名;从严核定领导职数,坚持做到每个部门原则上只配备24名处级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原则上配备1名领导职数;规范管理挂牌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统一规范内设机构名称,根据编制情况综合设置党政部门内设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构加挂牌子数量,挂牌机构坚决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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