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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四转变’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档升级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07-13

自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利通区注重提升依法执法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四转变”着力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初步建立了统筹城乡、市区一体、三级贯通、全域覆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一、推动行业管制向现代法治转变,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利通区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后,主要负责市区内授权的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和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市区两级住建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12大类20个部门436项行政处罚事项(市直14个部门343项和利通区6个部门93项),有效解决了执法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执法不力,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市区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构建了城乡一体的治理体系。

二、推动简单粗放向科学精细转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整合基层执法力量,重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将相关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并入综合执法机构,向利通区所属12个乡镇派驻综合执法队(副科级),将80%的执法力量下放基层,及时将90%的违法行为在基层一线有效处理。由综合执法局和乡镇对派驻综合执法队进行双重管理,解决了“上级部门有权管看不见,乡镇看的见无权管”的问题,实现了“小事不出乡镇、大事及时掌控”,为乡镇属地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支撑,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

三、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建立市辖区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区级综合执法部门与市级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级别不对等、协调沟通不畅、以罚代管以及与乡镇之间管理和执法边界不清、大量社会性事务交由执法队处置等问题,厘清了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之间的职责权限。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联动机制,推进执法管理力量下沉,实现执法巡查与辖区网格有效叠加。

四、推动传统方式向信息智能转变,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把“互联网+空间管理”作为深化改革试点的有力抓手,围绕“指挥在机关、管理在乡镇、执法在一线”,建立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完善综合执法在线监控系统,将城市地下管廊普查信息数据、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数据(不含涉密)、道路交通监控信息数据、乡镇执法车辆GPS定位、现场执法APP视频信息、高空瞭望监控信息数据接入平台,建立了地下普查、地上扫描、远程巡视、高空瞭望“四位一体”监控体系,突出综合高效,推动综合执法向智能化转变,使全天候、无盲点、无死角智能执法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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