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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委编办深入推进部门职能运行监管
作者: 贺兰县委编办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09-04

为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贺兰县委编办把职能运行监管工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部门职能运行监管,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研究提出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提请编委会和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购置单行本向全县所有单位进行发放,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督促指导部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将机构编制法定化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做好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和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提高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深入涉改部门调研督查,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究、反复会商等形式,精准把脉施策,跟踪问效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先后优化了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内设职能体系,明确了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事项,协调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链条,推动机构、人员、职能的深度融合,推动改革效应由“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三是做好职责“清单化”工作。组织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法律法规“废改立释”以及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等,结合自治区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进行及时梳理调整,细化县直部门主要职责和层级事权关系,及时跟进清单的动态管理,防止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和变相把责任层层下移等问题。建立“属地管理”主要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覆盖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等18个领域、117个具体事项,作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共有事项履职查询、执行、监管和问责的重要标准和依据,构建起了运转高效、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四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续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四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力促改革落地落实,使机构职能更优化,机构运行更高效;积极推进园区改革,明确园区采取部门委托执法方式行使执法权,制定执法事项清单,确保园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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