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焕发动力释放基层发展潜能
灵武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通过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盘活编制资源。
一是落实“规定动作”,调整站所管理体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除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政府各部门派驻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林木管护中心、国土资源所、农村水利站等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全部下放。
二是抓好“自选动作”,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将市自然资源、农业、水政水资源等执法机构的27名人员及编制划入市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并将市综合执法局85%的人员力量下派到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切实增强乡镇执法队伍力量,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着力“减上补下”,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下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应转尽转、平稳有序”原则,以人口比例、地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等指标对乡镇进行分类配比,连人带编下放划转人员编制109名,下放空编53名。乡镇(街道)编制较改革前平均增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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