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委编办坚持把党管机构编制作为根本政治原则,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要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条例》筑牢“防线”。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程序开展。各部门(单位)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提出机构编制调整动议事项意见,县委编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形成议题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议。对于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管理权限报请上级党委编办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
二是遵从限额不跨“上线”。严格执行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限额规定,审慎设立机关、部门、乡镇。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坚持“撤一设一”或“撤多设一”,调整副科级和不定级别事业单位。目前,设置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587个。
三是配备干部坚持“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从严管控领导职数总数。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县(区)党政机构领导职数一般按2—3名配备,管理幅度宽、编制量大的可增加1名副职领导职数”和市委有关要求,党政机构中,除个别工作任务繁重的部门适当放宽配备限额外,其他33个部门均按2—3名的标准配备领导职数。
四是严肃纪律不越“红线”。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层级管理要求,做到不越权、不越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纪律,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处理,树牢纪律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