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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扎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
作者: 文章来源: 体改处 更新时间: 2021-09-13


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自治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基层治理难题,突出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机构设置,统筹编制资源,下沉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扎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党组织“引领力”,筑牢基层发展根基。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工作机制,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干部管理考核权、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组建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三级链条,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优势,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添动力”,释放基层治理效能。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统筹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将乡镇机构统一规范为9个、街道为7个,建立“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把县直部门派驻的国土资源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人员并入乡镇(街道)相关机构,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使用,使各类机构和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统一制定乡镇(街道)赋权清单 、权力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共5个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厘清了县乡职责边界、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三是深化审批服务“提效力”,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一门、一窗、一站、一网”审批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由45项增加到123项,基本覆盖公民个人办事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市场监管、公安等条线机构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全区70%以上乡镇(街道)民生服务大厅完成标准化建设。推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覆盖,48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了村(社区)内办理。升级“宁夏政务服务网”,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等部门审批系统40多个,依托“我的宁夏”APP受理便民服务事项突破1000项,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四是实施综合执法“聚合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聚焦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坚持执法重心下移,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县乡执法联动机制,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县级派出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实行“乡街吹哨、部门报到”,推动了上下协同、“条块”联动。实行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标志标识、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的“六统一”,推进了基层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提高了执法效能。

五是推动“多网合一”“强能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进乡镇(街道)网格化治理,整合不同类型网格资源,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运行体系,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将上级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置的党的建设、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按照网格居民300-500户的标准重新划分网格单元,实现了网格全覆盖。统筹基层现有党建、审批、综治、城管等服务资源,优化网格员配置,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依托宁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立综合指挥平台,打造了基层治理“一张网”,有效促进了基层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六是加强正向激励“激活力”,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集中清理规范了一批针对乡镇(街道)的“一票否决”“责任状”以及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建表彰活动,2021年自治区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较往年压减了70%以上。为试点县(市、区)每个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核增3-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进一步拓宽了事业干部晋升渠道。建立完善乡镇工作人员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乡镇干部工资水平比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提高20%,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至25%-35%,有效激发了干部扎根一线、奉献基层的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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