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事业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采取“控”“减”“调”“保”等举措,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益,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编制资源的新需求。
一、严把政策“控”,坚守总量红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始终对机构编制实行严管严控,牢牢守住总量红线。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控编制总量的要求,扎实抓好《关于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进一步加强事业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落实,从严把关、从紧管控,确保事业编制严控在中央锁定总量内。二是相继研究出台中小学、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校等机构编制标准,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编制数量无序增长。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周转池编制管理使用台账,强化机构编制实时监管,确保总量控制精准、管理使用规范。
二、借机借力“减”,盘活编制存量。坚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行业改革、专项改革等,积极减编“瘦身”,核减收回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集中发挥规模效益。一是全面盘点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核减收回空闲三年以上编制。二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坚持能收尽收、空一收一。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地质系统整体重塑,科学测算编制需求,大幅压缩现有编制规模。持续深化交通行业改革,优化公路养护和路政、运政执法机构布局,重新测算配置编制。近年来,自治区通过多种方式先后核减收回事业编制5300余名,有效盘活了存量编制资源。
三、动态管理“调”,统筹编制资源。坚持把“调”作为优化编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调配力度。一是按照每2-3年动态调整一次的要求,将从地质、交通、水利等部门核减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调增到教育、卫生等编制需求显著增加的重点领域。二是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矛盾突出问题,采取跨地区动态调整教职工空编和市域内连人带编划转调剂的方式,促进编制资源余缺互补、均衡配置。三是结合推动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将原由自治区垂直管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事业编制下放属地管理,允许统筹使用乡镇和街道行政事业编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近年来,自治区通过减超补缺、减上补下等方式,先后动态调整事业编制7000余名。
四、创新方法“保”,聚焦民生发展。坚持把满足民生事业发展需要作为编制资源配置的“风向标”,积极创新方法手段,跟进提供编制保障。一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和高等院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改革,研究印发《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意见》《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实现在不增加编制供给的情况下加强公立医院和高校人员力量,保障发展所需。二是积极探索实行编制周转管理,研究印发《关于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的意见》,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统筹分散在各单位的空编使用权,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逐步补齐部分市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缺口,有效破解了“有编不能用”和“无编可用”并存的矛盾,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