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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积极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责履行与干部队伍建设评估考核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04-27

为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掌握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中卫市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拟在市本级99个事业单位中开展事业单位职责履行与干部队伍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紧扣市情实际,实行“三三制”简约化评估体系。为有效规避山东、安徽等先行地区评估主体庞大、评估体系繁杂、横向协调费力、评估结果难以运用等问题,我市结合实际,提出推行“三主体、三体系”的简约化评估模式。一是以组织、编制、人社部门为主体,主要评估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履行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二是以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体,主要自评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主要通过满意度调查评估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效果。

强化重点环节,实行“三模式”模块化评估程序。评估中,采用“下达评估通知─评估对象自评并撰写报告─评估组实地评估─启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定等级─撰写评估报告并反馈─应用评估成果”等通用流程。同时,对其中的重点环节实行了模块化设计。一是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模块。主要考察事业单位的职能运行、职能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干部队伍建设模块。主要考察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情况。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模块。通过即时和集中两种方式采集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以参评率、满意率等标准分别赋分。

突出结果运用,实行“三等级三对应”精准化改进措施。职责履行评估根据综合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根据评估等级和评估报告对评估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对评估等次为优秀的事业单位,优先考虑人才引进、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各类评先树优推荐、职称评定职数增加等。对评估等次为良好的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检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引导事业单位改进提升。对评估等次为一般的事业单位,采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对表现不好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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