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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委编办“四个结合”打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1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灵武市委编办以“四个结合”为着力点,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

坚持监督检查与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晨学、室务会、主题党日为载体通过业务科室领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反复琢磨学,吃透政策规定,做到融会贯通。二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读引导,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举办机构编制工作专题培训班,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编印《机构编制应知应会手册》150本,强化学习宣传,着力增强各部门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

坚持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审核相结合。一是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人控编审核审批制度,杜绝新的超编发生,对历史遗留任职超编、中小学结构性超编、党政机构改革合并超编等25个问题建立台账,逐一破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利用工资基金审核、乡镇补贴发放审核、编制年审等方式,对各部门“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同时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推进各单位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坚持监督检查与评估调研相结合。一是实地走访,对89家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职责履行、机构编制执行、单位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机构编制意识不强、“三定”方案执行落实不到位、事业单位挂牌和内设机构挂牌不规范、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二是召开座谈会,对党政机构改革落实、2019年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编委会研究整改问题等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有始有终,坚决整改。

坚持监督检查与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一是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纳入考核范围,实现履职考评过程与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监管过程信息互联互通、结果共同参考运用,不断拓宽监管渠道。二是借助绩效考核,以考推改,通过绩效考核和监管问责,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部门,实行考核量化扣分,倒逼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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