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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委编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4-29

为增强事业单位社会信用意识,引导其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中卫市委编办坚持规范赋码、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完善“宁夏十公示”信息和开展年度报告抽查四项措施,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规范赋码。严格按照中央编办授权垂管机关赋码单位名录和市委编委的机构设置批文,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对申办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赋码发证。对机构名录以外的机关群团单位,区别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赋码,并在证书上标明机构性质。同时,加强资料复核和县(区)赋码工作衔接,并及时与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赋码部门对接,做到代码之间不重码、不错码。

二是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对法定代表人失信的事业单位,及时通知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由法定代表人修复信用。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业务,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内予以冻结处理,并将该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全面落实联合惩戒。

三是定期完善“十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办理后,及时整理资料进行二次审核,并将登记信息录入至“宁夏十公示报送系统”网站向社会公示,确保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每月开展一次公示信息的自查,做到信息报送“全覆盖、无遗漏、常态化”。

四是开展年度报告抽查。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每年对报送年报的单位针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开展随机抽查,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会同其他信用部门,依法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人的规定,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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