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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委编办持续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中卫市委编办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05-24

中卫市委编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宣传教育”和“建章立制”结合,增强监督检查“软实力”。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向市本级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条例》及释义书籍,将学习《条例》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全市处级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同时利用到市直部门(单位)评估调研、监督检查之机解读《条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完善工作机制。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制定印发《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提请市委、市委办公室宣布废止《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卫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起“1+N”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框架制度体系。

二是狠抓“报告制度”和“台账制度”落实,下足监督检查“实功夫”。落实“一项制度”,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指导、督促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党委编委总结2020年度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履行“三定”规定、使用编制资源等情况,按期报送工作报告,为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管理提供了有效参考。用好“两本台账”,强化日常监控。建立《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和《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系统梳理机构名称、规格、类别、编制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核定依据等8项指标,实行动态更新,规范领导干部配备。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细化涉及超编、超职数、政策性违规问题等问题子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与市委编委成员单位不定期沟通,共同抓好问题整改。

三是实行“常态督查”和“专项督查”互促,强化监督检查“硬约束”。建立“拉线式”常态化督查新模式。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不定期对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对部门(单位)是否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是否超编进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与跟踪问效有效融合,实地查看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并征求编制管理、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整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和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开展“点穴式”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组成专班人员,对38家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实地督查,通过比对机构编制文件和履职资料、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干部花名册、挂牌名称等,同步对编外用人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区分备案管理、劳务派遣、聘用或劳动合同等类别,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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