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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县乡综合执法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作者: 文章来源: 自治区党委编办体改处 更新时间: 2023-0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求,自治区党委编办开展了县乡综合执法联动改革试点。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灵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6个部门单位和8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任务,制定了《灵武市开展市乡综合执法联动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执法部门权责边界更加明晰。针对赋权事项用不好、接不住和赋权不到位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五张清单”的执法权限做了进一步梳理和调整。明确下放给乡镇的执法权限,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由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联合综合执法中队执法;城乡执法中涉及乡村管理的其他执法事项,以综合执法局为主体,由综合执法中队和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联合执法;涉及农业、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6个执法领域及其他部门为主体的执法事项,由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中队“兜底”执法。

二是县乡执法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由乡镇(街道)牵头,与6个市直执法部门及其派驻执法队伍制定了年度联合执法计划,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统筹协调作用,做实做强基层综合执法平台。建立综合执法联络员制度,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共确定8名干部为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人和行政执法联络员,配套制定了日常管理、案件办理、考评考核等制度机制,促进乡镇(街道)与市直执法部门的高效衔接。

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保障更加到位。按照“三室一所一栏”(三室:设置标准化办案室、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室、行政处罚听证室,一所:暂扣罚没保管场所,一栏:执法公示专栏)的标准,建立了规范化办案场所,实现了案件统一审理、统一管理、全程监督,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36个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新型行政执法终端,其中配备执法记录仪1130台、照相机160台、录音笔46个、摄像机122台、无人机8台、执法车辆113辆,有效保障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

四是基层执法力量更加充实。按照不低于85%的比例整合市综合执法局47名执法人员下沉乡镇(街道),不少于3名干部的标准乡镇(街道)内部统筹人员,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力量,采取合署办公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聚合效应,变分散薄弱执法为集中高效执法,基本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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