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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问题 强化措施
有效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题
作者: 文章来源: 银川市委编办 更新时间: 2023-09-22

今年以来,银川市委编办采取规范制度建设、主动服务解难、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有效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题。

一、优化流程再造,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制定《银川市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注销登记程序和方法,压实举办单位、事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责任。二是推行简易注销登记。对整体并入或转制为其他性质的单位,经批准机关明确资产债务承接单位后,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由注销单位、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及举办单位三方共同出具权利义务承接证明代替清算报告,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实行简易注销。三是规范清算工作。事业单位撤销后,应由举办单位牵头组建清算小组,在审批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清算工作,具体业务可以由清算组相关人员开展清算。四是明确责任及时限。经审批机关批准撤销后,事业单位要在半年内完成注销登记,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注销的,需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在办理完注销登记前,不得办理原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调配及任职手续。

二、优化服务方式,变被动为主动。一是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库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摸排,清理汇总出未依法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建立注销台账,印发《关于尽快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的函》,及时督促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确实有困难的部门(单位)主动深入调查研究,与举办单位共同分析未注销原因。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注销工作方案,指导举办单位逐一开展工作。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能实施简易注销的,要求举办单位查找相关资料,明确责任人员负责具体注销工作;确实因债权债务未清理完结,暂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举办单位申请,作“冻结”登记处理,同时制定注销登记工作规划,待具备条件时再办理注销手续。二是推进“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机制,酌情简化程序、减少审核事项,由举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材料替代缺失资料。如:无法提供清算报告的,可由举办单位出具该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承担的证明文件,并由举办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申办注销登记;原法定代表人无法签署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法人证书及印章遗失的,可由举办单位出具证明文件作为注销登记依据。三是提前谋划,主动服务。在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之时,提前谋划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改革中需要撤销、合并、转制的事业单位,提前通知该单位及举办单位,与机构改革同步开展清算、公告等工作,把机构改革与法人注销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机构撤销、解散后及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三、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年度报告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专项实地核查、定期对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进行更新。事业单位一旦出现撤销、解散的情况,及时联系举办单位,要求保管好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财务等相关资料,将注销登记流程告知有关负责同志,及时督促其按要求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建立登记管理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大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管。将已经撤销单位的信息录入社会信用系统,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进行通报,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其实施监督制约。三是加大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协同配合机制,在下发撤销文件时,明确注销时限,强化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停止办理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四是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的监督责任,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落实情况纳入巡视、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截止目前,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办结率有了很大提升,办结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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