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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委编办以“四项举措”推进法治建设
作者: 文章来源: 吴忠市委编办 更新时间: 2023-12-13

近年来,吴忠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为全市法治建设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不断完善党委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一是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强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科,核增编制科级领导职数承担依法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不断优化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加挂“吴忠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完善了社区矫正机构职能体系,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规范管理。一是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必修课,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培训班,做到单位和人员全覆盖,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二是强化党管机构编制。修订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落实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机构编制年报制度,严格执行归口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三是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机构编制事项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动议、编办受理、编委审批,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

三是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66个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在市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制度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执行力。二是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先后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25个部门(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着重从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全面评价被评估对象机构运行和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四是持续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照自治区厅局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市本级政府部门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供保障。2021年以来,共增加行政职权1143项,减少行政职权494项,变更行政职权要素10091829处。二是制定市设权力清单。依据《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地方性法规,按照法定程序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共638市设行政职权,制定了市设权力清单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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